翻译研究 | 从奥运会看翻译的人文关怀

四年一度的奥运会开幕在即,而紧随其后的残奥会也将于2016年9月7日至18日于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就在人们翘首企盼这场体育盛宴之际,“残奥会”的翻译问题再次引起了笔者的关注。较之英文名称“Paralympics”、“Asian Para Games”,“残奥会”、“亚残运会”这样的中文字眼多少有些刺耳,听感嫌冷漠,对身体有障碍人士的尊重和人文关怀不足,极易令人产生 “残废”、“残缺”、“残破”、“残败”等不悦联想,会使得障碍人士更加被边缘化,有违运动会展现运动员们自强不息精神风貌的初衷。

那么,如何定名比较合适呢?

让我们先来考察一下“Paralympics”在其他国家及地区的译名。我国的近邻韩国将其意译为“国際障碍人大會”,在韩语中“障碍人”是正式场合使用的中性词汇。日本直接将 “Paralympics” 用片假名音译为“パラリンピック”(读作/pa la lin pik ku/),相当于“帕拉林匹克”。我国台湾省则将其音译为“帕拉林匹克运动会”,简称“帕运会”。

采用音译法的好处是方便快捷,对应性强,引入时与源语概念不发生偏移,也隐讳了其可能引人不悦的语感。从听感上来看,所有这些定名都比我国大陆的“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残奥会”)更温和,避免了“残(疾)”所可能带来的不悦感和歧视意味。此外,也有人建议,既然“Paralympics”都在秋天举行,不如将其译为“秋奥会”,但是“秋奥会”显然又离源语词汇本义相差太远了,颇有些隔靴搔痒之感。

追源溯本,“Paralympics”源自于六十几年前的一场特殊的运动会。1948年,在伦敦第十四届夏季奥运会期间,举行了一场特殊意义的、以康复为宗旨的运动会。运动员都是在二战中由于脊髓受损而导致下肢瘫痪的退役士兵。其发起人是英国的神经外科医生路德维格·格特曼爵士,“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因而得名。1952年,荷兰伤残士兵也加入了斯托克·曼德维尔运动会,进一步扩大了其影响力,当时就已被称为“Paralympics”。这是一个缩略法构词,“para-”来自“paraplegic”,意为“截瘫的、下肢麻痹的”,而“-lympics”则取了 “Olympics” 的后半部分,代表“奥运会”。从词源研究可见,“Paralympics”缘起于促进截瘫病人康复的运动会。

1948年,二战伤兵运动会在斯托克·曼德维尔举行
1948年,二战伤兵运动会在斯托克·曼德维尔举行

但是,随着其影响不断扩大,“Paralympics”已经不再是截瘫病人的专属,各种残障人士都参与其中,因此,“para-”获得了新的注解。对于"Paralympics"的命名,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官方的正式解释是,“para-”源自于希腊语的介词“παρά, pará”,意为“在…的旁边;与…平行”,因此它指的是“与奥林匹克运动会相平行的运动赛事”。

翻译专有名词须遵循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即名从主人。既然国际残奥委员会的官方解释是“与奥林匹克运动会相平行的运动赛事”,我们在翻译时就应该尊重“主人”的解释。有鉴于此,笔者想到是否可以将“Paralympics”译为“平行奥运会”,简称“平奥会”,将“Asian Para Games”译为“亚洲平行运动会”,简称“亚平运会”。“平行”首先表现了它与奥运会的平等和并列的关系,而一个“平”字,可以引起“平等”、“公平”、“和平”等的有益联想,完全回避了“残”字留给人心理上的不悦,当然从语义上也更接近IPC(国际残奥委员会)的官方解释。

次之,笔者也赞同“帕拉林匹克运动会”(简称“帕运会”)的译法。音译法是翻译专有名词时经常采用的方法,譬如“奥林匹克”的中文定名本身采用的也是音译法。“帕拉林匹克”与“奥林匹克”具有相同的词尾,也体现出了源语中“Olympics”和“Paralympics”两个单词之间的构词关系,因此也便于阐释两项运动会之间的关系。

其实,当我们考察英语中有关残障人士的称谓时,也会发现近三十年来,有关名词在发生变化,变得越来越尊重弱势群体,越来越关怀障碍人士(容我姑妄以此名谓之)的心理感受。以前,美国对障碍人士一般是称为“the handicapped”(身体伤残的人),“the disabled”(丧失能力的人),但是现在人们在正式场合都选择使用“the differently abled”(不同能力的人),那些残障运动员被普遍称为“the challenged athletes”(面临挑战的运动员)或“the differently abled athletes”(不同能力运动员)。

2008年,笔者在美国某大学教书期间,学期初曾收到校方的一封机密信件,告知在我的班上某位学生是阅读障碍人士,希望我在替他保密的同时不要歧视他并给予应有的帮助,字里行间渗透出对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和尊重。

在汉语中,从“废人”、“残废”到八十年代后开始广泛启用的“残疾人”、再到当今新闻报刊中常用的“残障人士”、“身心障碍人士”,甚至具体到今天老百姓已耳熟能详的“听障”、“视障”、“智障”等称谓,也体现了时代的进步和对弱势人群的尊重。事实上,身心障碍人士不需要同情和怜悯,他们需要在人格上一视同仁。

孔子有言,“名不正则言不顺”。毋庸置疑,一个不成功的译名往往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会影响到人们对事物的看法和接受程度。一百多年前,翻译家严复呕心沥血译出《天演论》,书中的“物竞”、“天择”等词都系他反复推敲之后才定名,这些定名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历史涤荡,在21世纪的今天仍然具有鲜活的表达力,可见严复翻译定名的功力之深。在《天演论》序言中,严复曾大叹“定名之难”,可谓“一名之立,旬月踟蹰”。定名中有大学问,需考察言内言外、语义语境的各种因素,好的译名能体现出对事物本质的洞察和对社会科技进步的远见卓识。

时代在前行,人们对残障人士的人文关怀也越来越细腻,更深入内心,我们在为一些特殊名称定名时也应该考虑到更多的人性化因素。当然,此译名一改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势必波及到一系列相关专有名词的重新定名,难免会造成一时的不适。但是,从长远来看,与“残奥会”、“亚残运会”等名称给各种障碍人士带来的负面影响相比,重新定名有利于体现社会进步。让每个人都生活得更有尊严。

(万江波, 复旦大学副教授,博士,《中华汉英大词典》执行主编之一,中国翻译协会专家会员。著有《双语词典的翻译研究》,开设《双语词典学导论》(研究生课程)、《英语公众演说》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