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化 | 为什么美国要保护冒犯性言论?

“如果说《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有一个基础原则的话,那就是:政府不可仅因为某个观点被社会认为有冒犯性或令人反感而禁止表达这种观点。”
——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布伦南(Supreme Court Justice William J. Brennan)

1977年,当索尔·戈德茨坦(Sol Goldstein)听说美国全国社会主义(纳粹)党(National Socialist [Nazi] Party of America)计划在伊利诺伊州斯科基市(Skokie, Illinois)举行游行时,他感到义愤填膺。

索尔是纳粹大屠杀(Holocaust)的幸存者。他所居住的斯科基市位于芝加哥(Chicago)一个宁静的郊区,那里有大约6000名像他一样的幸存者,是一个著名的有众多犹太居民的地方。与戈德茨坦一样,这里许多市民都曾亲眼目睹家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World War II)中被纳粹折磨和屠杀。因此,让那些打着纳粹党徽标志、穿着军靴的人在这里游行是令人难以忍受的。

犹太保卫同盟(Jewish Defense League)成员1977年7月4日戴着头盔在斯科基游行。这是对全国社会主义党游行活动表示抗议的团体之一。
犹太保卫同盟(Jewish Defense League)成员1977年7月4日戴着头盔在斯科基游行。这是对全国社会主义党游行活动表示抗议的团体之一。

戈德茨坦将犹太社区组织起来,力求阻止市政府为该纳粹组织签发游行许可。他起诉了美国全国社会主义党,并且在随后的纳粹组织和该市之间的官司中做主要证人。然而,尽管戈德茨坦在证词中控诉了集中营中的生活,并且讲述了如果看到纳粹德国的种种象征在城里招摇过市会给他带来的巨大震撼,斯科基犹太社区依然无法阻止市政府批准这次游行。

在一系列一直达到联邦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的各项裁决中,法院都作出了对纳粹组织一方有利的结论。法官认为,全国社会主义党享有宪法保护的权利,可以举行集会和展示纳粹党徽及其他标志。

斯科基的市民感到极其痛心。他们原认为政府存在的的目的是要保护他们免受纳粹和偏执偏见的伤害。结果怎么会是这样?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言论自由或新闻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
——《合众国宪法·第一修正案》(1791年)

《第一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联邦政府阻止个人发表言论或因某人的言论而对其施予惩罚。《第一修正案》的最初目的是为保护政治言论,防止政府关闭表达不同意见的报纸;随着时间的推移,最高法院将“言论”解释为包括游行、抗议和其他形式的表达。这个概念也扩大到涵盖仇恨言论和冒犯行为。这意味着,无论某人的观点多么冒犯或相关意象多么令人反感,《第一修正案》都要保护其表达的权利。

这就是为什么斯科基市不得不批准纳粹组织的游行。剥夺他们的集会权利相当于阻止他们发表言论。这也就是仇恨言论信息和激进组织在今天仍合法的原因。

制约政府权力

美国开国先贤(The Founding Fathers)对政府权力抱有疑虑。在制定《宪法》后不久通过的《第一修正案》便是为解决民众对政府可能压制政治异议的担忧。

在1963年8月28日的华盛顿大游行(March on Washington)中,马丁·路德·金博士发表“我有一个梦想”(I Have a Dream)的演说,向人群致意。
在1963年8月28日的华盛顿大游行(March on Washington)中,马丁·路德·金博士发表“我有一个梦想”(I Have a Dream)的演说,向人群致意。

开国先贤及《宪法》起草人之一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说,“言论自由是自由政府的主要支柱。一旦取消这个支持,自由社会体制便将解体。”

费城(Philadelphia)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法学教授伯顿·凯恩(Burton Caine)解释说,一旦要开始决定哪些是许可言论,哪些是不许可言论,问题就变成了“谁来做审查员?”因言论而惩罚人的权力“在历史上一贯为政府所用,全球各地都有”,目的是要压制异议和迫害政治少数派。凯恩说,开国先贤旨在保护我们免遭这种情况。

真正保护言论自由的唯一方法是保护每个人的言论自由,哪怕那些言论对许多人来说是不堪容忍的。这样,无论谁上台执政,政治抗议者和少数派的言论自由权利都不会受到压制。

这种保护在民权年代表现得再明显不过。法院在当时维护了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等抗议人士为抗议种族隔离的不公而举行游行的权利。尽管地方政府持反对态度,但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演说、静坐示威和抗议均可以进行,原因就是,《第一修正案》限制了地方政府可采用的阻拦手段。在许多情况中,正是基于后来允许纳粹组织在斯科基市游行的逻辑,法院裁决那些城市不能因为不喜欢民权活动人士的言论而剥夺他们游行示威的权利。

从街头到网上

如今,有大量种族主义和冒犯性言论出现在互联网上。像推特(Twitter)和脸书(Facebook)这些社交媒体网站一直在努力探索应如何对待网上仇恨言论,而像南方贫困法律中心(Southern Poverty Law Center)等民权倡导组织以及穆斯林维权组织(Muslim Advocates organization)等团体,多年来一直在记录和反击网上的仇恨言论和种族主义言论。

然而,正如斯科基市一样,对于那些发表憎恨言论和贴发种族主义图像的人,只要他们的言论没有过线构成直接和确凿的暴力威胁,法院对他们的权利一再给予了保护。

导致暴力的言论不受保护

尽管有《第一修正案》,但法院并不保护所有的言论。检验标准是,该言论是否可被合理地预期会导致暴力或其他不法行为。基本上,法院裁定,如果某人向另一人发出直接威胁或煽动一个团体采取即刻的暴力行动,那么这种言论就不受保护,政府可以干预。

因此,举例来说,当白人种族主义组织三K党(Ku Klux Klan)的领袖在俄亥俄州(Ohio)发表演说,呼吁对黑人、犹太人和美国政府实施报复时,最高法院的裁决是,不能因其煽动暴力而逮捕他,因为他并没有威胁任何具体人。

但是,当三K党组织威胁到弗吉尼亚州(Virginia)一个具体的黑人家庭时,最高法院裁定,《第一修正案》不保护他们的行动,政府可以起诉肇事者。

正如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Justice Oliver Wendell Holmes Jr.)的名言所说:“即使对言论自由的最严格保护,也不保护在剧院里谎叫失火制造混乱的人。”。霍姆斯的论点是:当通过言论而给其他人造成了“明显和现实的危险”时,这一言论不受保护。

在俄勒冈州(Oregon)波特兰州立大学(Portland State University)教授“化解冲突”专题课的“仇恨研究政策中心”(Hate Studies Policy Research Center)创始人约翰·舒福德(John Shuford) 说,确定这一界限“从来就不是、也永远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有时我们必须接受一些令人讨厌的讲话人和令人不快的前提,即[人们]有权说伤人心和煽动性的话”。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当这些人越过了界线,当他们“走得太远”时,他们便触犯了法律。

反击冒犯性言论

舒福德说,问题是:“面对有争议的、可能是冒犯性的、也许是煽动性的但又不一定跨越了非法行为界线的那些言语和活动,什么是最好的对应方法?”

2016年,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得克萨斯州(Texas)堕胎法是否合法一案时,堕胎辩论双方的示威者在法院外举行示威。 
2016年,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得克萨斯州(Texas)堕胎法是否合法一案时,堕胎辩论双方的示威者在法院外举行示威。

答案是:激烈辩论;反击你不认同的观点的最佳方式是提出你自己的观点。

在这种思想的竞争中,政府不会将异议言论视为非法,而是要确保每个人都可以发出声音和反驳令他们厌恶的观点。通过捍卫个人权利,这种方法确保无论谁掌握权力杠杆,人人都能畅所欲言。

斯科基社区虽然不能拒绝纳粹组织游行,但是他们可以做到不让该纳粹组织的声音单独当道。斯科基市与犹太社区一起建立了一座纳粹大屠杀博物馆,纪念遇难者,并使人们永远牢记让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畅行无阻的后果。

本文原版发表于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