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世纪,一位名叫汉诺( hanon )的迦太基航海家率领一支船队沿着非洲西海岸向南探险并写了一本游记。希腊人将他所写的游记翻译成了希腊语。在游记中汉诺写道,他们来到一个小岛,岛上有很多长毛野人,雌性多于雄性,皮肤粗糙。当地的黑人向导将这些野人称为 gorillai 。汉诺等人想抓捕几只野人,但雄性野人非常敏捷地爬到了悬崖顶上,一只也没抓住。最后只抓住了三只雌性野人。但这些野人拼命挣扎,又撕又咬。汉诺等人只好杀死了它们,把它们的皮毛带回了迦太基。
20多世纪后,一位名叫萨维奇( Savage ,意为野人)的美国医生兼传教士前往西非传教。1847年,他从西非返回美国,带来了一些某种类似巨人的动物的骨头。他与一名同事给这种动物起了个拉丁学名叫做 Troglodytes gorilla , Troglodytes 是“穴居人”的意思,而 gorilla 即来源于汉诺的叙述。英语单词 gorilla (大猩猩)就来自拉丁语 gorilla 。
看到这里,很多人也许会想到,汉诺等人发现的野人可能就是大猩猩。不过,也有人根据这些野人被捕获后还有机会又撕又咬的事实推测,它们可能是体型较小的黑猩猩( chimpanzee ),而非我们原先认为的大猩猩。
- gorilla:[gə'rɪlə] n. 大猩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