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国史话 | 杰克逊总统与其副总统的分歧

安德鲁·杰克逊1829年3月宣誓就职,数以千计的支持者赶到华盛顿观礼。其中有不少人是为了谋个一官半职。他们觉得杰克逊会把大选期间没有支持他的人全部赶走,换上自己的亲信。

政府里的大部分工作都在邮局。当时的邮政总局局长是约翰·麦克莱恩。麦克莱恩告诉杰克逊总统说,如果一定让他开除那些积极参与总统大选的邮递员,那么不论是支持前总统亚当斯的人,还是支持杰克逊的人,他会一视同仁。

杰克逊因此解除了麦克莱恩的职务,让肯塔基州的威廉·巴里接任。巴里愿意给杰克逊的支持者安排工作,但同样不肯解除那些没有任何过失的邮递员的工作。

当时,很多政府雇员都有很长的工龄,有些人什么也不干,有些人年迈体衰,还有些人大多数时间都是酒气醺天,有些人甚至贪污公款。杰克逊希望把这些人赶走,但是他发现,要解除他们赖以生存的工作,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

纽约阿伯尼一个上了年纪的老邮递员找到杰克逊,告诉他说,当地的政要想把他扫地出门,但是他没有其他谋生的手段。老邮递员发现杰克逊不为所动,于是说,“我要让你看看我身上的伤疤,这些伤疤都是独立战争期间追随乔治·华盛顿将军跟英军作战时留下的。”老人一边说一边开始脱去外衣。

第二天,纽约的一名国会议员给了杰克逊总统一份名单,上边都是即将被解除职务的邮递员的名字。纽约的那个老邮递员的名字就在名单上,他在大选期间没有投票支持杰克逊。杰克逊说,“我不能将这个老人扫地出门。你知道吗,他的身体里有一磅重的英军弹片。”

另外一名老兵的工作也受到了威胁。他家里有很多人,都靠他一个人养活。他在独立战争中失去了一条腿。他在大选期间同样没有投票支持杰克逊。但是对于杰克逊来说,这一点并不重要。杰克逊说,“如果他为国家失去了一条腿,对我来说,就是足够的支持。他不会失去工作。”杰克逊的支持者们没有得到工作,只好回家。

杰克逊接下来面对的是跟副总统卡尔霍恩之间的分歧。他们两人的矛盾要从内阁的组成说起。内阁里有三个人是卡尔霍恩的支持者和好朋友。这三个人是:财政部长塞缪尔·英厄姆、司法部长约翰·贝里恩和海军部长约翰·布兰奇。

与此同时,内阁里跟卡尔霍恩唱对台戏的也大有人在。国务卿马丁·范布伦就反对卡尔霍恩。战争部长约翰·伊顿则是总统杰克逊的密友。伊顿在杰克逊当选总统前不久结婚。有传闻说,伊顿夫妇两人曾未婚同居。

副总统卡尔霍恩想借此把伊顿赶出内阁,亲自出马,对伊顿夫人展开攻击。卡尔霍恩夫人和内阁里他的三名支持者的夫人都对伊顿夫人不予理睬,这让杰克逊十分气愤,因为他觉得伊顿夫人很招人喜欢。

与此同时,杰克逊还发现,卡尔霍恩在前总统詹姆斯·门罗内阁里任职的时候,曾主张逮捕杰克逊,因为杰克逊1818年擅自出兵西班牙人控制的佛罗里达。

杰克逊和卡尔霍恩的另外一点分歧源于,卡尔霍恩认为,州的权力高于联邦政府。卡尔霍恩的这种看法在围绕一项国会立法展开的辩论中一览无余。

182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立法,对进口物资征收关税,目的是为了保护美国自身工业。美国南方各州反对这项立法,因为南方是农业地带,没有工业,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只会让南方使用的进口产品涨价。

南方各州因此提出,设立进口关税违反宪法。宪法没有赋予联邦政府征收保护性关税的权力。卡尔霍恩所在的南卡罗来纳州拒绝支付进口税。卡尔霍恩撰写了一份长篇大论的声明,为南卡罗来纳州的行为进行辩护。他在声明中提出了所谓的“否定原则”,宣布联邦政府不拥有至高权力。

卡尔霍恩指出,联邦政府是独立各州之间达成协议组建的。这份协议就是宪法。卡尔霍恩说,宪法划分了州和联邦政府的权力,但是最高权力--主权,没有划分。卡尔霍恩提出,最高权力属于各州。各州签署宪法的时候并没有把最高权力交给联邦政府,一旦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之间发生分歧,各州有权做出自己的判断。如果联邦政府颁布的法律不符合宪法,有关法律就没有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法律才不符合宪法呢?卡尔霍恩提出,决定权在各州手中,而不是联邦最高法院,因为最高法院是联邦政府的一部分。卡尔霍恩说,假设联邦政府通过了一项法案,如果有哪个州认为法案违宪,或是不符合自身利益,这个州就可能暂缓法律的执行。

卡尔霍恩说,然后要由联邦里的其他各州来决定这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如果三分之二的州认为这项法律合法,提出质疑的州要么接受这项法律的合法性,要么退出联邦。如果批准这项法律的州不到所有州的三分之二,这项法律就宣布无效作废,任何州都不用执行。

参议院就此展开辩论。南卡罗来纳州的罗伯特·海恩说,任何邪恶都无法跟给予联邦政府过多的权力相提并论。他的观点概括成两句话就是自由第一,联邦第二。

麻萨诸塞州的参议员丹尼尔·韦伯斯特提出反驳。他表示,宪法并非州政府的产物,远不只是各州之间的一纸协议。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韦伯斯特还说,最高法律在州和联邦之间进行了划分,联邦政府跟州政府一样得到了人们赋予的统治的权力。

韦伯斯特宣布,各州无权拒绝联邦政府的行为,在法律上也无权宣布退出联邦。如果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之间发生分歧,就应该由联邦最高法院做出裁决。韦伯斯特说,海恩嘴里说的什么自由第一,联邦第二,完全是一派胡言,二者不可分割,自由和联邦本来就是一个共同体,不可分割,现在是如此,将来也是一样。

没有人知道杰克逊总统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他在辩论中没有发表任何意见。那么,杰克逊到底是赞成海恩的主张,还是支持韦伯斯特的看法呢?